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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部门决算
2014-07-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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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97号)文件规定,我院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确定本院各项工作的方针和任务,制定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国际学术发展动向,制定本院科研规划;负责组织重大问题的调研,组织院属单位承担并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三)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报送学术研究和思想理论方面的重要信息,反映学术界动态,报送本院重要研究成果、对策性建议等。

  (四)根据我国对外政策和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制定本院国际学术交流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本院对台湾和港澳地区的学术交流工作。

  (五)承担党中央和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部门决算共汇总45个预算单位数据,包括院本级、下设二级事业单位43个、代管参公事业单位1个。详情见下表:

  

  第二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01表 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02表 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03表 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04表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05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06表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277,799.15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225,255.9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159,678.31万元,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11,953.97万元,增长了8.09%,主要原因是社会科学(专项)财政拨款增加。

  2、事业收入14,410.53万元,主要是研究生院办学收入、培训收入等。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1,697.96万元,增长了13.36%,主要原因是扩大了招生和培训班规模。

  3、经营收入196.29万元,主要是预算单位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发生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543.88万元,减幅73.48%,主要原因是有关单位2013年进一步完善了收入划分。

  4、附属单位缴款8,277.66万元,主要是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7,431.65万元,增长了878.44%,主要原因是我院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收支管理等。

  5、其他收入42,693.12万元,含引进人才专项费用、政府特殊津贴、博士后经费,横向课题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1,354.45万元,增长了3.28%,主要原因是横向课题收入的增加。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37.09万元,是下属单位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150.08万元,增长了38.78%,主要原因是弥补支出的不足。

  7、上年结转和结余52,006.1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主要是以前年度基本建设拆迁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77,799.1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3.43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专项费用、政府特殊津贴、博士后经费的支出。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400.71万元,增长了23.96%,主要原因是2013年博士后在站人数有所增加。

  2、教育(类)财政拨款支出28.50万元,主要是研究生院培养港澳台学生专项资助的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213,453.86万元,主要用于科研活动、科技条件与服务、科技交流与合作、基本建设项目、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与2012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财政拨款支出2,931.9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社会科学内容资源数字化、协同编辑与管理、全媒体发布平台。比2012年增加2,431.90 万元,增长486.38%,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的支持力度。

  5、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6,779.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2,243.49万元,减幅24.86%,主要原因是2013年支出无房一次性补贴、未达标补贴有所减少。

  6、结余分配12,212.80万元,主要是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40,319.1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结余和结转资金,主要是当年及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的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11,644.56万元,减幅22.41%,主要原因是2013年我院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对结余资金的消化力度,当年末结转资金减少。

  二、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225,255.90万元。包括:

  (一)财政拨款收入159,678.31占本年收入的70.89%,其中: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28.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02%。

  2、科学技术(类)149,822.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3.83%。包括:应用研究(款)492.08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款)1,650万元,社会科学(款)145,180.73万元,科技交流与合作(款)2,500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3,1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98%。包括:文化(款)57万元,文物(款)500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60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6,6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18%。包括:住房公积金3,200万元,提租补贴870万元,购房补贴2,600万元。

  (二)事业收入14,410.5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6.4%。

  (三)经营收入196.2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08%。

  (四)附属单位缴款8,277.6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67%。

  (五)其他收入42,693.1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8.95%,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2,043.43万元,科学技术(类)40,649.68万元。

  三、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公共预算本年支出225,26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31.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5.92%;项目支出121,482.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3.93%;经营支出352.7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5%。

  (一)基本支出103,431.8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支出1,298.59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等日常经费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支出95,353.82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6,779.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3,208.46万元,提租补贴857.72万元,购房补贴2,713.29万元。

  (二)项目支出121,482.5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支出774.84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专项费用、政府特殊津贴等经费的支出。

  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支出28.50万元,主要是研究生院培养港澳台学生专项资助的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117,747.28万元,主要用于科研活动、科技条件与服务、科技交流与合作、基本建设项目、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

  (1)应用研究(款)支出410.74万元;

  (2)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支出4,008.96万元;

  (3)社会科学(款)支出110,917.34万元;

  (4)科技交流与合作(款)支出2,410.25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31.9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社会科学内容资源数字化、协同编辑与管理、全媒体发布平台。包括:文化(款)支出41.66万元,文物(款)支出480.94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支出2,409.31万元。

  (三)经营支出352.75万元,主要是预算单位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发生的经营活动支出。

  四、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543.6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6.15%。与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决算支出为28.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1.5万元,减幅5%,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要求压减高等教育的项目预算。

  2、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决算支出410.74万元,其中:

  (1)社会公益研究(项)。决算支出为205.7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6.44万元,减幅31.91%,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要求压减预算而适当减少当年安排的科研活动。

  (2)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决算支出为20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研究生培养经费。

  3、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决算支出为4,008.9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41.04万元,减幅13.79%,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要求压减年初预算。

  4、社会科学(款)。决算支出154,973.86万元,其中:

  (1)社会科学研究(项)。决算支出为111,529.3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069.28万元,减幅8.28%,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要求压减当年预算。

  (2)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决算支出为43,444.5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018.20万元,增长了38.24%,主要原因是动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5、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决算支出2,410.25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决算支出2,931.90万元,其中:

  (1)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决算支出41.6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8.34万元,减幅30.57%,结转经费在下年使用。

  (2)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决算支出480.9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80.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年中财政安排的文物保护专项。

  (3)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决算支出2,409.3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09.31万元,主要是财政安排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决算支出6,779.47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支出3,208.46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2)提租补贴(项)决算支出857.72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购房补贴(项)决算支出2,713.2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3.29万元,增长了4.36%,主要原因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五、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行政经费支出的情况说明

  汇总2013年我院1个代管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40.06万元。

  六、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3年我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共支出1,796.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99万元,减幅1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30.03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4.95万元,主要是2013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指我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3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2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77人次,财政拨款支出374.93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赁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3年支出1,387.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480.03万元,其中动用以前年度结转245.03万元。2013年我单位新增车辆18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7.40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为277台。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3年支出33.7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我院研究生院办学收入、培训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我院二级预算单位利息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的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指反映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政府特殊津贴(项):反映我院有关政府特殊津贴的支出。

  2、博士后日常经费(项):反映我院有关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日常经费及相应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3、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我院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出国培训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反映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支出。我院主要是用于港澳台招生补助支出。

  (三)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1、社会公益研究(项):指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指研究所用于现代农业产业、环境科学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2、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是研究生培养经费。

  (四)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指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主要为改善我院社会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的专项支出。

  (五)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指用于社会科学方面支出。

  1、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各级社会科学院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2、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我院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和各研究所为完成社会科学研究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研究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社科基金支出(项):反映各研究所有关社科基金的支出。

  4、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我院用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基本建设项目等支出。

  (六)科学技术(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指反映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我院开展社会科学研究而进行的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的专项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3、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三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

  1、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提租补贴(项):指1999年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人均标准90元/月。

  3、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产生的支出。

  三、结余分配:是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是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