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国家战略后,全国约一半以上的省区表现出强烈的参与热情,其中以西北各省区最为突出。这也不难理解,尽管经过十余年的西部开发,西北各省区的建设面貌焕然一新,但这些省区的发展水平依然相对落后,急于在新的开放政策中寻求突破。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各地的建设过程中,除重视发展规划寻找定位、角色、价值外,部分省区存在着大量列举投资项目的倾向,一些城市甚至把商业广场、锅炉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列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
笔者以为,在规划成型之前,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实践上,西部各省区还应更好地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坚持制度建设重于项目建设的思路,提高“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效率。
首先,注重规范化的建设项目评价。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意味着,任何项目建设的成效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经得起市场检验,在市场上实现价值,“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项目也不例外。涉及“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项目应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如建设项目是否充分考虑到市场规则?建设项目的列举是否有利于向西开放?建设项目是否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这并非意味着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不能列举建设项目,而是要规范建设项目的制度管理流程,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减少项目列举的盲目性。这需要我们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规范和服务作用,以良好的机制鼓励市场上的多元投资主体积极参与以实现建设目标。
其次,防范项目建设大幅度增加地方债务负担和投资风险。近年来,地方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地方债务负担增加过快。地方政府不当决策形成的债务最终会成为国民负担,因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十分强调要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率。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是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相关项目列举过程中也应注重效益分析,规范银行内部的信贷审批程序和流程,尽可能杜绝项目建设导致债务负担大幅度上升的趋势,积极防范投资风险。
再次,项目建设尽可能符合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方向。各地列举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项目,应与国家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方向相一致。如积极促进服务业、商贸物流业、中小企业等发展,这不仅有利于创造就业机会,促进西北地区的新型城镇化,而且也更有利于民营企业的进入,改善和优化西北地区的投资结构。
提出制度建设重于项目建设是因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毕竟是长距离的跨境建设,有可能涉及国家之间的合作关系如何组织,甚至涉及“丝绸之路经济带”管理的顶层设计。如要不要形成一个规范化的组织架构;如果需要形成组织架构,又如何进行有效运转;各国参与形态是应有更大的包容性,还是按照一个统一规范的标准进行建设。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助于我们厘清未来的建设框架和建设空间。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