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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公厅侯波:厚植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精神文化
2018-07-06 来源:《社科院专刊》2018年7月6日总第444期 作者:侯波(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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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发展实体经济、增强经济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培养一流的企业家队伍和建设一流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基础是厚植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支撑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良好文化氛围。

  一是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善于识别市场机会,能够高效配置资源要素;企业家精神集中体现在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和服务社会等方面。新时代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依法保护企业的各种财产权以及创新收益;通过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保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其次是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树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优质、高效、务实的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再次是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完善支持企业家专注品质、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构建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机制,对优秀企业家给予适当的社会荣誉激励。

  二是弘扬和宣传劳模精神。以“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核心的劳模精神是伟大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新时代弘扬和宣传劳模精神,有助于让勤奋做事、勤勉为人、勤劳致富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此,首先要满腔热情地关爱劳模,在工作中支持劳模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生活中帮助劳模解决实际困难,从中汇聚起更多真抓实干的正能量。其次要深入持久地宣扬劳模,通过各种形式让劳模精神进教材、进媒体、进课堂、进社区,在企业中积极开展“比、学、赶、超”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不断强化崇尚劳模、爱护劳模、争当劳模的价值导向。再次要旗帜鲜明地选树劳模,随着新发展理念的深入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劳模队伍结构逐渐呈现出多元化格局,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模越来越成为主体,因此可以适当调整选树方向,不断改进和优化劳模的选拔标准。

  三是传承和培育工匠精神。工匠精神的核心可以概括为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益求精的品质、用户至上的服务。新时代传承和培育工匠精神,对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设质量强国和制造强国意义重大。为此,首先要改进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技工院校重点教学内容,融入公共课程、专业教学、实习实训、就业指导和考核鉴定体系,贯穿技工教育全过程。其次要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创新职业技能竞赛制度,使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通过各级各类大赛脱颖而出,对优秀技能人才在职业培训、市场标准、质量管理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再次要搭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培养模式,与国外知名行业协会和院校合作,参与制定相关国际人才培养标准,提高我国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