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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所董晓阳:文化相通——共建新丝路的重要保障
2016-07-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7月25日第1014期 作者:董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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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8日,习近平主席与普京总统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声明称:俄方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愿与中方密切合作,推动落实该倡议。中方支持俄方积极推进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一体化进程,并将启动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方面的协议谈判。双方将共同协商,努力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相对接,确保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维护地区和平与发展。双方将秉持透明、相互尊重、平等、各种一体化机制相互补充、向亚洲和欧洲各有关方开放等原则,通过双边和多边机制,特别是上海合作组织平台开展合作。声明为达到上述目标,提出了合作对接的优先领域和步骤。

  丝绸之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在我国学术界进行了许多研究,但少有对对接文化基础的探讨。经济合作对接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对接文化,关键在于对接文化基础是否能够适应和匹配经济合作。追求经济合作,而对对接文化基础构建的重视不足或举措不够会影响对接的形式、水平、质量和效率。

  第一,要实现一定水准的对“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的文化认知。各方对命运共同体的认知和理念是文化认知的基础。欧亚经济联盟内部及相关各方有文化认知差异是可以理解的,但同时要具备共同发展和合作的文化认知理念,否则合作就有可能受到文化认知差异的不断干扰和左右。对命运共同体的文化认知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文化共性的认知,要找到并确认各方的共同文化领域和前景,这是合作与发展的基础。2.要有对未来发展的共识构建的行为和动力,努力将共识从书面落实到实践中,并努力共同克服遇到的障碍,不能将共识停留在书面声明和协议上,要防止落实不利的情况。3.正确对待文化认知差异。对国别间文化认知差异要充分理解并包容,最大限度地防止其影响命运共同体的文化认知的实施。4.对经济合作和对接的长远发展进行评估和设计,争取对接的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是,习近平主席在不同场合不断提倡的构建“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应当成为未来共同发展的核心。命运共同体意识和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共同发展文化构建的基本理念。

  第二,要努力构建与对接相适应的开放和包容文化。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提出和推进是我国在国际合作过程中实行开放和包容文化的结果。要顺利进行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双方要秉承开放和包容的文化精神。

  第三,要努力构建与对接相匹配的共赢和共享文化。共赢和共享已经成为国际关系新理念,不仅在国际政治关系领域发生重要影响,也在国际经济合作领域起着推动作用。要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也要遵循共赢和共享理念。共享对接的成果将使对接各方都是受益方,对接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也将不断扩大。共赢和共享文化的构建将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从初始阶段就沿着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向前推进。

  第四,要努力构建与对接相匹配的法律文化。法律文化是保证对接有成效的基本保障,不同的法律文化在法律制度和机制上表现不同。对接的法律文化理念核心是平等地位和共同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相对接,需要一些适应和保障经济合作的新法律法规。要探讨和论证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的专门法规;学术界要研究将丝绸之路经济带一些文化和理念融入对接法律制度的可能性等。

  如果上述几点可以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过程中作为文化理念和合作理念的基础,那么这种对接就可能有好的开端、更好的模式,以及取得更高效益。笔者认为,基于上述文化理念,我国学术界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文化对接方面有许多可以探讨、论证的选择。目前,俄罗斯在探讨建立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自由贸易区、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之间的TPP或TTIP、促进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平台与欧亚经济联盟平台互动和对接等方面已经作出相关的研究,但三种对接形式如果没有新型的对接文化基础,也许会影响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合作的水平和效率。

  总的来看,欧亚经济联盟的组织形式是较之前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先进的,但仍然存在缺少经济发达引擎的问题,仍存在传统的地域文化理念差异的制约。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文化对接对提升欧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效能是有利的。为此,重要的是要秉承新型的对接文化、新型的文化理念以及以新型对接文化、文化理念为基础的新机制,才能达到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的目标。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