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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传达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2013-09-0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院内专刊第181期 作者:邓之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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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邓之湄)2012年12月31日,我院召开“传达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我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伟光,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慎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全立、李捷、武寅、李扬,院党组成员、秘书长黄浩涛出席会议。

  受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奎元委托,王伟光在会上代表院党组讲话,他对我院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王伟光指出,第一,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我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第二,一定要全面研究、宣传十八大和中央一系列精神,抓住党和国家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展开调查研究,为中央提供有内容、有说服力的决策依据。第三,一定要结合我院实际,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坚持深入开展国情调研,深入科研第一线,密切联系群众,转会风、转文风、转作风,把主要精力用在切实为科研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上。第四,要切实抓好创新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鉴于2013年我院将全面铺开创新工程试点,各所局单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创新工程必须坚持竞聘上岗的原则,保证竞聘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结合十八大精神,制定创新任务和创新项目。要抓好全院考核评价总结工作,为院工作会议做好准备。希望大家认真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争取2013年再创新的业绩。

  高全立在会上传达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有关文件,以及陈奎元同志在第263、264次院党组会议上的讲话。武寅在会上传达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

  黄浩涛代表院党组向院属各单位部署了我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他表示,院党组责成院办公厅起草了我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意见,作为征求意见稿印发给院属各单位。意见稿就加强调查研究、树立良好文风、改进会风、提高学术会议质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成本、简化院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报道、精简各类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公费支出、合理安排出访、加强监督检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