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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纪检干部集中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2016-12-02 来源:《社科院专刊》2016年12月2日总第369期 作者:记者邓之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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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邓之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此次全会形成了政治、思想、制度、组织等四大成果: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并决定明年下半年召开党的十九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11月2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京举办全院纪检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中央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张英伟参加开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中央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副组长胡乐生传达中央纪委领导同志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副组长公茂虹传达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院属各单位纪检机关专、兼职纪检干部近百人参加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的主要研讨题目是: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认识和体会;对全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准则》和《条例》的思考和建议;对全院2017年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本单位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考虑。

  培训期间,学员们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自学,并就学习认识体会展开热烈讨论。

  全会开启从严治党新阶段

  与会同志认为,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全党全国的大事,是“四个全面”的具体落实。准确把握六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全面从严治党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升华和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根本政治保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马研院纪委书记兼副院长贾朝宁在讨论中表示,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五中全会以来的成就,会议主题鲜明,总结了历史经验,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我觉得现在给纪委书记们进行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培训很有必要。”

  院机关纪委副书记、人事教育局纪检小组组长、副局长陈文学谈到,最近看《永远在路上》很有感触,党内的腐败渗透到很多领域,令人震惊;诸如脱离群众、妄议中央、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充分说明我们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否则就会遭遇类似苏联亡党的悲剧。因此,六中全会提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非常必要、非常及时。

  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纪委书记王荣军表示,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强调纪律的过程中有一个很明确的逻辑,那就是党员要遵守政治纪律。现在的全面从严治党,已经从最初单纯的反腐败,发展到了全面树立规矩意识的阶段。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引领发展,必须要有明确的“四个意识”。

  《准则》《条例》为从严治党提供依据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准则》和《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就此作了说明。这不仅是对党内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也为下一步开展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和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依据。

  边疆所纪委书记兼副所长李大路表示,2012年中央出台“八项规定”, 2015年出台巡视工作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2016年出台问责条例等法规,到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准则》和《条例》。这一方面意味着对每个党员干部的约束在加强,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需要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内容更多了。

  欧洲所纪委书记兼副所长程卫东表示,这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是让我们从纪检干部的角度全面理解了六中全会精神。经过学习,我体会到,《准则》和《条例》就新形势下党内许多问题的解决及避免问题再次发生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时代性和可操作性。

  “纪检干部要做党的准则和条例的践行者和遵循者。”俄欧亚所纪委书记兼副所长孙力表示,十八大以来,我院纪检组和纪委发挥创新工作职能,积极运用“四种形态”。这次通过的《准则》和《条例》为我院纪检干部进一步开展好工作提供了行动准绳。只有建立纪律严明的干部队伍,才能推动我院科研事业长远健康发展,书写更加辉煌的哲学社会科学新篇章。

  培训班总结交流大会上,参加培训的纪检干部们纷纷表示,回去以后将按照张英伟组长提出的“三个重点”要求,增强核心意识、严肃政治生活、强化监督责任,带头学、带头做、带头抓,努力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