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网 中文EN
当前位置:首页要闻
中国社科院发布2016年度重大依法治国研究成果
2017-01-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孙志香 时晓莉
分享到: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孙志香 时晓莉)201711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共同承办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2016年度重大成果发布会(依法治国研究成果专场)”在北京成功举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自实施创新工程以来,已经连续多年发布年度重大科研成果,其中依法治国系列研究成果是重要组成部分。继2015年初发布2014年度依法治国系列研究成果之后,本次会议是第二次依法治国系列研究成果专场发布会。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赵剑英在开幕式上致辞。发布会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主持。 

  

  会议现场 本网记者 孙志香/

  

  成果展示 本网记者 孙志香/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致辞 本网记者 孙志香/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赵剑英致辞 本网记者 孙志香/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主持会议 本网记者 孙志香/  

  

  本次发布会发布的重大科研成果包括以下几个:  

  一、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系列报告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作报告 本网记者 孙志香/摄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研究员作了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系列报告”为题的主题报告。报告分为三个部分:  

  (一)《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5)》  

  吕艳滨研究员指出,此次评估针对55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93家地市级政府,采取观察各评估对象门户网站、分析各评估对象自报材料和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开展依申请公开验证等方式,就权力清单、财政预算、食品药品安全、棚户区改造、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热点问题回应,公开保障机制建设等进行了评估。评估发现,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事项,加大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力度,注重公开效果,取得明显进步。  

  (二)《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报告(2016)》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中国社科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2015-2016年开展了政府采购透明度的第三方评估。评估分析了3家中央级集中采购机构以及31家省级政府、93家地市级政府的财政部门与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政府采购的批量集中采购模式、协议供货采购模式、投诉处理及违规处罚结果信息的情况。评估报告显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还需要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认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评估报告(2016)》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各级行政机关每年331日前发布本机关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为评估这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中国社科院国家法制指数研究中心连续八年对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本年度评估对象为55家对外拥有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务院部门及31家省级政府。评估结果显示,绝大部门评估对象都有公开专栏或平台,能够及时公开年报,且年报内容要素齐全,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同样还存在着个别集中平台信息不全面、年报展示样式设计不合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整合平台、完善分类展示、充实内容并应更加注重信息发布的质效。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王小梅副研究员作报告 本网记者 孙志香/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王小梅副研究员的主题报告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王小梅副研究员在报告中介绍了报告的背景,深圳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展开的,深圳中院进行了执行分权集约化改革,于2011年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并于2014年出台《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评估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实施标准》本身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价;二是评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情况。报告从深圳执行透视全国范围内执行工作的顶层设计、确立执行行业标准、实现执行权运行规范化、推动立法、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建立社会诚信体系。 

   三、《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栗燕杰副研究员作报告 本网记者 孙志香/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栗燕杰副研究员作了题为“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的报告。栗燕杰副研究员在报告中首先介绍了报告的背景与意义。近年来,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突飞猛进,各级各地法院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以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为主线,不断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信息化建设在规范司法权运行、提升司法公信力、重塑司法权威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第三方评估,以展示人民法院信息化的成就,探讨人民法院信息化的发展方向。  

  四、《“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的理论与实践》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作报告 本网记者 孙志香/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报告题目为“‘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的理论与实践”,他首先对“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的概念进行了阐释。“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是莫纪宏研究员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促进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的各项精神提出的。其方法论基础是运用辩证和系统的方法来科学地认识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的规律,着重从宏观上来把握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的实效及发展方向。“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的基本要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应当依法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全面和系统的学习、领会和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形成遵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律意识。“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的基本价值目标使将“被动式普法”转变为“主动式学法”,运用一切有效手段,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的渗透到依法治理的各个领域,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的实效。  

   五、《党内法规建设研究》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作报告 本网记者 孙志香/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主题报告题目为“党内法规建设研究”。党内法规是近几年异军突起的概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提出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201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两个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建设研究》对什么是党内法规,党内法规的分类、效力、作用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扼要介绍,追溯了党内法规的历史轨迹,重点介绍了党内法规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六、《文化传媒法治建构研究》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陈根发副研究员作报告 本网记者 孙志香/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陈根发副研究员作了题为“文化传媒法治建构研究”的主题报告。他指出,我国学者对文化传媒法的研究只有十几年的历史,作为法学学科的文化法、传媒法或文化传媒法尚处于探索与形成过程中,因此对文化法、传媒法的研究对于学科的理论建构、文化传媒法的立法司法均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报告采取了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和研究方法,分析我国当代文化传媒法治中存在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建构和完善我国文化传媒法治的若干建议。  

  在闭幕式上,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表示,各位专家学者从宏观到微观层面,从法学理论到法治实践层面,对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若干重要方面,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百姓所关注的法治热点问题作了深入分析,分享了精彩的观点。最后,莫纪宏副所长代表法学所、国际法所向出席依法治国研究成果专场发布会的专家学者、出版者、各界媒体记者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