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即法律”(Code is Law),这一短语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由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教授雷登伯格(Joel Reidenberg)提出,原为一个局限在网络法和监管理论领域的学术话题。近年来,随着加密货币的兴起、区块链技术的火爆,这个短语开始突破学术圈,成为加密世界的流行语、代表口号,被越来越多人所知,但同时又让不少人感到困惑。此时,探究其含义、演变及由此产生的争议,显得非常必要。
网络空间的“代码即法律”
1999年,哈佛法学院教授莱西格(Lawrence Lessig)将雷登伯格提出的“代码即法律”用作《代码和网络空间的其他法律》(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一书第一章的标题,这一短语从此成为网络法领域的话题。
当时,互联网刚刚进入普通人的生活,商业互联网方兴未艾。那时很多人认为,网络空间是一个不同于现实世界、理想的自由社会,传统法律和政府规制措施无法有效管理这个世界。然而,莱西格敏锐地意识到,自由并非网络空间的本质。硬件、软件及代码规则这些互联网的基础架构是整个网络空间的基础,我们将架构设立成哪一种形态,采取哪一种编码模式,网络空间就会实现哪一种规制效果——这些可以是完全自由的,可以是完全被规制的,也可以是中间状态的。有关企业和政府部门具有巨大的力量,能够通过对架构和代码的选择,实现对网络空间的控制。
在莱西格那里,“代码即法律”是指代码就是网络空间的“法律”。在现实世界,我们会受到几个方面的约束:市场、法律、社会规范等。而随着网络空间的出现,第四种规制方法——代码出现了。我们可以在代码或软件、架构、协议中,通过技术上设置某些特性,达成某些行为可行、另一些行为被约束的效果。这样,代码将成为如同现实世界中法律一样的规制工具,甚至更有效率、成本更低。比如,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通过直接采取技术方法,也就是用代码在内部建立一个可信系统,实现对作品获得和使用的更精细控制,可以起到比常规法律和社会规范更优的规制效果。
后来,互联网的发展印证了莱西格的判断。在多重因素的推动下,互联网从最初的混乱自由走向了一种高度可规制状态,之前的那种“网络乌托邦”的声音也逐渐消散,直到加密货币、区块链技术的出现。
加密世界的“代码即法律”
2009年,比特币横空出世,随后一系列加密货币相继诞生。加密货币是一种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通常是区块链)、用于互联网在线交易的数字货币,本质上也是一种代码。虽然作为互联网原生“货币”的加密货币本身前途未卜,但越来越多人注意到其底层的区块链技术所具有的革命性意义。区块链提供了一种分布式、不可篡改的记录方式,使用者可以放心地存储信息、进行交易、转移价值。区块链从技术上解决了无需第三方担保条件下的陌生人互信问题,因此被称为“信任的机器”。新技术吸引着各色人群涌入,他们聚集在互联网上形成一个加密世界。在加密世界中,智能合约、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等新生事物、概念、尝试不断涌现。
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本质上是一种可自动执行的计算机程序。1994年,密码学家萨博(Nick Szabo)提出了智能合约的概念,但当时没有实现广泛应用。这是因为那时缺乏可信执行环境——合约大多解决陌生人之间的需求,如果没有第三方担保,履行通常无法保障。区块链解决了信任问题,这才使智能合约的大规模应用成为可能。智能合约会用代码将合约信息写得清清楚楚,并存储和运行在区块链上。一旦触发约定条件,合约的执行(比如资金转移)便会自动完成,即使该程序的开发者都不能篡改,也不受任何一个特定硬件设备制约。这使得任何用户之间可以自由建立合约,任何掌握特定编程语言的人都能编写这样的智能合约,并在其中创建他们自由定义的规则。
智能合约与区块链的结合被认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除支付、证券发行这一类金融操作外,任何对信用、安全和持久性有较高要求的场合,如雇佣合同、司法认证、物联网等,智能合约都能够满足其需要。更进一步,运行于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还会超越单纯工具发展成为像法律、中介一样的信任载体。比如,像公司这样的组织机构就完全可以以代码的形式存在。我们可以将所有制度、管理、绩效奖励等写进代码储存在区块链,所有治理都通过智能合约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形成协作,自动完成。这种栖身于区块链之上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DAO)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业主体,它其实是一种协议,但运行起来像独立的实体一样。
一些加密世界的支持者据此认为,智能合约不仅运行与法律执行相似,更具有传统法律制度所不具备的优势:以清楚无疑的计算机语言取代模糊歧义的法律语言,实现人类社会中各种法律、合约,通过加密资产支付按照既定步骤自动执行。这样的合约既定义了合约内容,也保证了合约执行,消除了双方依法履约的不确定性,相当于一份不会毁约的合约。如果各方能够就合约内容达成合意,且由分布式网络完美执行协议,智能合约或许能够成为传统法律的替代品。更重要的是,区块链与智能合约的组合还可以用来执行组织的治理功能,由代码替代传统组织基于自然语言书面协议的运营和管理,改造现有公司及其他法律实体,同时创建新的组织和协作形式。
这预示着一种新型法律系统的产生。个体构建自己的规则体系会变得前所未有的容易,通过区块链和智能合约,人们可以任意选择和实施自治规则。法学研究者费利皮(Primavera De Filippi)和赖特(Aaron Wright)在《区块链与法律:代码之治》(Blockchain and The Law: The Rule of Code)一书中将其称为“密码法”(Lex Cryptographica)。
区块链的出现会很大程度地改变传统社会治理方式——越发依靠代码来组织经济社会活动。我们可能会越来越服从不受任何第三方控制的代码之治(rule of code)。伴随着加密货币这一新生事物走向前台,“代码即法律”也成为加密世界具有代表意义的文化口号。
当然,代码化治理面临着很多问题。比如,法律规则无法被高度形式化的代码语言完全描述,代码规则刚性有余,灵活性不足,无法适应变化的环境;规则表现形式虽为代码,但其设计、实施和使用仍由人来完成,最终表达的还是人的意图。所以,“代码与法律相互补充”的说法,或许会受到更多人的支持。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